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小天使家園
House Of The Little Angels Kaohsiung

地址:82152高雄市路竹區自由街132巷13號(中油路竹站 加油站後方)
Address:No.13, Ln. 132, Ziyou St., Luzhu Dist., Kaohsiung City 821, Taiwan (R.O.C.)

電話:
07-6960-777

傳真:
07-6960-555

Email:
cherub.shelter@gmail.com
高市社局婦保安證字第10735879800號
Gao Shi She Ju Fu Bao An Zheng Zi No.10735879800
➤ 搭火車:抵『路竹火車站』,搭計程車約莫10分鐘內可抵達,走路約25分鐘。
➤ 搭高鐵:抵『高鐵台南站』或『高鐵新左營站』,可轉搭台鐵至路竹火車站可抵達。
➤ 搭公車:在『高新醫院』下車後,走路約5分鐘。(提供以下公車路線)
8041C E08A E08B 紅71A 紅71B1 紅71B2 紅71D
➤ 自行開車:導航請搜尋『台灣中油-路竹站: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589號』,小天使家園在加油站後方。
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小天使家園
安置及收出養業務服務對象申訴制度辦法
一、目 的:為使本家園服務對象對於服務過程有意見或有感權益受損,特設立本辦法,建立制度化之溝通管道,讓小天使家園之收出養服務更具有公平、公正之原則,讓小天使家園受安置童的服務更具透明與公開之原則,且維護受服務者的權益。
二、適用對象:本家園之收出養業務服務對象、安置童及安置童監護與權益維護法定代理人。
三、適用範圍:
1.對於收養業務的服務,諮商、評估、服務期、親職課程、審查、媒親、試養期、法院送件、收費等服務過程,有感權益受損或有其他之建言者。
2.對於出養業務之服務,如諮商、評估工、服務、媒親、法院送件等服務過程,有感權益受損者或有其他建言者。
3.對於安置業務之服務有感權益受損或有其它之建言者。
五、申訴管道:
1.口頭申訴:與本院工作人員口頭提出申訴。
2.電話申訴:來電提出申訴。
3.email提出:投訴信箱cherub.shelter@gmail.com。
4.書面申訴:填寫申訴單,投入申訴箱中。
5.撥打1999市民專線申訴。
六、申訴評議委員會:因案件成立評議委員會,並同步知會董事長,委員會成員為5位,由主任當任主委召開會議,由各組組長與主任指定一名該業務一員工當委員,委員須避嫌,若為被投訴者,家園主任得遴選第二人選當任,若主任被投訴,由董事長代理主委召開會議本,委員會須於書面投訴成案後7天內召開。
七、意見反映內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則其反映不予受理:
(A)未寫上投訴者姓名者。
(B)與家園業務本身無關者。
(C)涉及不實人身攻擊。
(D)有關他人私生活之問題且與本家園業務無關者。
(E)語意不詳,模稜兩可。
1. 本家園設有一投訴箱,設置於一樓大廳處。
2.申訴人如有權益受損,或有其他意見時,得填寫申訴表或其他書面資料,投遞於本家園信箱,本家園信箱設有專人管理,由本家園行政人員設一專責管理,保管投訴箱鑰匙,於每月5-10日擇一日開啟信箱,或於平常巡視信箱時可檢視是否有投訴案件,若有投訴案件即立即交由主任處理,情節輕者,會各組組長討論回應與處理機制,無法回應者,將進入評議委員會討論,由評議委員開會審理與調查,並做成紀錄,回復申訴人,並依紀錄執行申訴案件。
3.回復申訴人相關處理方式後,若申訴人不滿意或無法得到答案,可再提出具體投訴案件,投訴情節重大涉及機構法律層面時,應提報董事長由董事長裁決。
九、本申訴案件結案後,相關紀錄與後續處理回覆將會存檔於行政組人事人員專責保管,以利調閱,依本機構文件管理辦法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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